在城市中有多余房屋的人,自己住不完的情况下都会将其出租出去,每个月获得一定的租金来改善生活。而在陌生城市打拼的人就有租赁房子的需求,租赁了一套房子来住,才能够在城市中有一个稳定的住所,避免自己在城市中没有落脚点。房东与租客形成了租赁关系,还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下面小编为你介绍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出租屋,是指除宾馆、旅店、招待所外供暂住人员租住的房屋。暂住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户口管理规定需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公民。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房管、劳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进行管理。
乡(镇)政府及管理区(行政村)、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第四条出租人向暂住人员出租房屋必须遵守《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第五条暂住人员入住出租屋,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第六条出租屋治安管理实行治安责任制度。出租人、暂住人员均为治安责任人,必须与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机构签订治安责任书。
第七条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督促暂住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二)保证出租房屋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设施,提供的居住面积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并及时检查、修缮出租屋安全设施;
(三)不得将房屋租给来历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员居住;非夫妻关系的男女不得在同一房间混住;
(四)发现出租屋暂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检举、制止或者将现行犯罪分子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向公安机关反映出租屋治安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和治安案件、处理治安灾害事故。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如上,房东在租房的时候必须要能够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租房的时候按照法律要求来进行租赁,不能够违反法律租赁房屋,不然将会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租客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遵循相关的规定,要是发现房东有违法租赁的情况,可以收集到有关的证据之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详细的举报,更好的为自己维权。